您好,欢迎访问高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用户登录 注册
管理员登录

服务热线

19970159803

扫码立即沟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6日

 

 2023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6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全力做好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聚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推进重点人群和行业示范班,全年省级培训班共举办54期,培训4899人。通过省级示范培训效应,加快形成一套可供各地学习借鉴的培训模式,着力培养一批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工作原则。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准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狠抓培育质量效果提升,推进技能培训、延伸服务与提升素质协同。

二、培训机构和对象

(一)认定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除具备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外,在课程设置、师资遴选和培训方式上,要与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紧密衔接,同时,具有多年承担各级农民培训工作的经验,与各地沟通协调较好,且年度培训质量效果评价良好。今年省级培训机构共8家。各设区市可以根据需求和有关程序将省级培训机构纳入当地培训体系。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由相关行业部门(单位)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精心挑选,行业示范班培训对象由各行业部门选派,高素质女农民班培训对象由省妇联选派,“青马工程”农村班培训对象由团省委选派,送教下乡重点帮扶班对象由省农技推广中心科宣处商帮扶点选派。相关部门(单位)须严格按照分配到各设区市的任务数足额选派培训对象。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机构要分产业、分类型、分层次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库。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类型和时间。省级培训班分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服务型两类,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按赣农规计字〔2023〕16号文中相关培训类型要求执行。各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由培训机构与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协商确定。

(二)培训内容。课程内容按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等模块设置。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重点任务,体现鲜明的市场经营理念,注重培养学员的市场意识、创新创业意识,注重引导学员按照绿色化、智能化等要求开展生产经营。要将农业学法用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信贷担保等内容纳入综合素养、能力拓展等模块。相关行业示范班要聚焦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和七大专项行动设置相关课程。

(三)培训师资。培训老师原则上从师资库中选择。各培训机构要及时将高级职称以上的专技人员和各类农业主体带头人、田秀才、土专家等录入师资库;要及时对接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将农产品电商导师录入师资库。培训班第一课师资由各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培训班做到全过程监管控制,各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开班前10天通过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班申请(附课程安排表),由厅科教处审核后方可开班;定期调度指导培训进度,对所有培训班执行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

(二)信息管理。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是审计和绩效管理的直接考核依据。培训机构要安排专职信息员负责农民培训信息录入、培训资料建档存档等工作;要严格按要求录入培训相关信息;及时组织学员运用云上智农APP进行培训申报,对班级组织、师资、基地、培训效果等进行满意度评价。省级信息管理员须严格审核培训对象和培训机构开班申请,应在申请提交后的3天之内完成。

(三)评价验收。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对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可以将鉴定成绩作为学员考评成绩。省级培训由省农技推广中心科宣处按照《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验收规范》(赣农厅办函〔2022〕12号)组织验收。

(四)跟踪服务。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应关注学员后期发展情况,分析监测培训前后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如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信息交流、业务咨询等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学员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联系专家并落实服务安排,提供农业产业、金融保险等政策咨询,组织建立学员学习与发展平台,促进农民合作交流等。

(五)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的规范使用,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拨付资金,标准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其中省级乡村民宿职业经理人班4200元/人),技能服务型1200元/人。资金在各设区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列支,其中省级乡村民宿职业经理人班费用全部由南昌市列支。支出主要包括:

1.教学支出:购买(编印、制作)文字和影像教材、教辅资料等;授课教师课时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教学培训耗材和场地租用费等;组织学员考试考核;在线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等信息化教学。

2.学员支出:学员食宿、交通费(补助学员县城至培训基地所在城市往返普通公共交通费用)、学习用品以及培训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3.其他支出:学员遴选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师资培训、学员管理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作,合力做好学员选派、培训组织等工作,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单位)第一课制度。

(二)强化培训管理。各培训机构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充分对接,深入调研学员的培训需求,分类型科学制定培训课程和跟踪服务方案。创新培训服务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做好班级和学员的日常管理,明确班主任,建立请销假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和做好学员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宣传总结。各培训机构要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总结与宣传。在江西日报、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综合性报道不少于1篇,在中国农村远程信息网报道工作动态、经验模式、学员典型不少于4篇,不断增强农民培训的社会影响力。培训总结和材料汇编成册于12月20日前报厅科教处,高素质女农民培训总结同时报省妇联,“青马工程”农村班总结同时报团省委。

联系人:周曦文 0791-86222702,jxnjkxc@126.com;省级信息管理员:姜晨 13007205889。

 

   附件1:2023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信息一览表.doc

   解读材料:2023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