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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3〕6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

问题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灌片整治改造提升,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农田灌溉保障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农田灌溉保障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从现在起到2025年,针对渠系与高标准农田衔接不畅、灌溉水源不足、渠道淤塞不通等影响农田灌溉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统筹整合资金,以灌片为单元,特别是聚焦农业增产增收潜力大、粮食生产能力突出的灌片,开展整治改造提升。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基本解决我省260余万亩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工作安排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先期实施阶段(2023年9月-12月)。针对防范化解今年干旱风险,科学抗旱夺秋粮丰收紧迫任务,抓紧做好各项应对措施。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要指导各市、县(区)政府,迅速摸清全省农田灌溉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情况,针对初步调查统计约5000处存在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的260余万亩农田,要以灌片为单元,制定“一片一策”,建立攻坚行动项目清单库。针对影响今年秋粮生产的突出灌溉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第一时间加以整改。要统筹开展蓄水保供,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严格细化用水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旱情,尽快修复各类灌溉设施,做好农田灌溉渠系的修复、清淤、疏浚和清障,确保农田灌溉需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9月底前建立项目清单库,形成攻坚行动工作台账。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5年3月)。各级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各负其责,县级政府统筹实施,对列入项目清单库的灌片全面实施整治改造提升,通过实施山塘清淤整治、陂坝修复、渠道疏浚整修、泵站更新改造、打应急抗旱井等,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着力打通骨干渠道与田间末级渠系梗阻,确保衔接顺畅、灌溉畅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4月-12月)。及时开展攻坚行动“回头看”,针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等薄弱环节集中开展巩固提升。压实农田水利维修管护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加强灌排设施日常管护,及时修复受损灌排设施,确保灌排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要建立推动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协调沟通,抓好工作落地见效。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和大局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从农民群众立场思考问题,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强化民管,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农田灌溉事务,支持项目建设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帮助当地群众就业增收。要压实攻坚责任,坚持“灌区下延、高标上接、县级统筹”原则,全力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最后一公里”攻坚行动。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大中型灌区干渠、支渠建设要主动下延,与田间末级渠系衔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斗渠、农渠、毛渠要主动上接,与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衔接;县级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

(二)强化要素保障。省级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要求,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鼓励先行建设,对于2023年提前实施的攻坚行动项目,由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省级按规定给予优先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鼓励政策,强化项目整合包装,支持地方将相对集中的小微灌片通过“小小联合”整合包装成大中型灌区,条件成熟的可先行实施。紧抓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机遇,着力扩大投融资渠道,通过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申请专项债券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统筹解决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不足问题。

(三)强化管护维养。各地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养,强化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监督和管理,组织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建立管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安全长效运行。鼓励各地推行管养分离,探索政府购买专业化物业式管理服务、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范围等方式,创新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模式。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与投融资机制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动农业水价执行到位,不断提升工程运行管护实效。

(四)强化督促指导。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建立定期推动、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机制,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如期完成。强化考核评价和考核结果运用,把农田灌溉发展工作列入耕地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市县综合考核水利指标等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地工作进展和成效组织开展年度抽查,对攻坚行动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