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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和目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绩效考核要求,2022年全省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300名,其中,省级培训基层农技骨干764名(含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100名),县级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536名(详见附件1)。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内容

(一)省级培训。按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设置分专业、分批、分类原则,采取集中异地培训、不同基地轮训的方式进行。分委培班、专业班二类:委培班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委托江西农业大学举办,具体安排以江西农业大学的培训方案为准;专业班具体安排以厅科教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的意见为准。各类培训班要安排农业转基因科普、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技推广信息化等公共科目。

(二)县级培训。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需要,安排相应行业专业技术技能、行业监督管理、农业政策法规、农技推广信息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转基因科普、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三、具体安排

(一)省级培训安排

1.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赣州市、宜春市的基层兽医人员培训,共160人。

2.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全省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培训,共92人。

3.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负责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上饶市的基层兽医人员培训,共142人。

4.江西凤凰村培训基地。负责全省种植业行业管理与技术培训,共92人;南昌市、萍乡市、新余市、吉安市、抚州市的基层兽医人员培训,共178人。

5.江西农业大学。负责江西省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共100人。

(二)县级培训安排

由设区市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商议,统筹安排。

四、有关要求(一)对项目县组织参加省级集中培训的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各培训基地制定的选派人员安排(见附件2),安排农技人员如期足额参加培训,于报到前一周将名单、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和参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报至培训基地,每期指定一名参训学员作为领队负责本县参训人员的管理。

2.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三定向”毕业生中遴选骨干人才参加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

3.培训费用从各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主要用于集中培训所需的教师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省级培训中,全省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培训、全省种植业行业管理与技术培训费用标准为3000元/人;基层兽医人员培训费用标准为2000元/人;乡村振兴青年农技员“培基”行动标准为6000元/人。县级培训费用标准原则上为1500元/人。各项目县收到培训机构开具的缴款通知后,根据财政规定,支付培训费用。

4.将培训基地反馈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学习情况鉴定表(附件5)纳入基层农技人员的年度考评。

(二)对培训基地的要求

1.不断探索和创新培训模式,主要采取适应成人学习特点和符合农业生产规律的“模块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扎实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因地制宜编印(或购置)培训教材。

2.精心做好培训期间的安排,严格培训管理,提供良好培训服务,切实保障培训学员安全。同时,要加强培训期间学员的考勤管理,及时将学员培训表现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反馈,并将培训组织和学员到位情况向厅科教处反馈。

3.主动与各业务部门做好对接,设置乡村振兴发展所急需的各类专业课程内容,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4.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可结合培训实际,对参训学员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并报送培训年度总结及培训资料汇编等材料至厅科教处。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好人员参加省级集中培训,并按照分配的任务数,认真做好县级培训工作,足额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将县级培训班的相关信息录入进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

2.培训基地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开班前做好防疫应急预案,培训期间有序组织、提醒学员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做好防疫台账。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保障自身安全,认真参加培训,不得无故旷训。

3.培训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对各项目县组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项目年度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对学员满意度低的培训基地,下一年度将减少培训任务和资金量。联系人:厅科教处范利,0791-86212957。

附件:1. 2022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任务分解表

          2.各培训基地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安排

          3.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报名表

          4.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登记表

          5.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学习情况鉴定表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2.3.4.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