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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产业振兴,人才是关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凸显的乡村人才队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从2022年开始,我省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采取“严格准入、系统培育、综合支持、示范引领”的培育思路,原则上每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10名左右“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扎根乡村、服务基层,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今年将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920名。

“头雁”项目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开展培育,培训对象需符合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长期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的意愿、热衷联农带农,同时还需符合学历、年龄等条件规定。

“头雁”项目培育对象通过个人申请、县级推荐、市级甄选、省部备案的程序遴选产生。2022年,我省“头雁”项目将依托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和江西农业大学等3所优质高校,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培育的带头人将给予资金支持、产业扶持、保障服务和带动引领等全方位、立体式保障,通过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与江西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雁阵”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