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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工作。依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在市县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审、评议、公示、综合评估等程序,认定山西阳城蚕桑文化系统等21项传统农业系统(其中20个新增项目,1个扩展项目)为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经过六批发掘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稳步增加,涉及的农业品类不断丰富、生态类型更加多样、区域和民族分布持续优化,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多项特色传统农业系统纳入保护范围,更为全面地展示了我国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优秀农耕文化。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展示,督促遗产地认真落实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及时总结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的经验做法。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传承事业,提升遗产地居民保护传承意识,强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落地实施,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以文育人建设文明乡风,产业创新支持农民就业增收,推动遗产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繁荣进步。 

    附件: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