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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10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在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全省20个乡镇(街道)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据测算,这20个乡镇(街道)拟实施农用地整理规模约5000公顷、建设用地整理规模约300公顷、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规模约1000公顷。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文化保护修复,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部分农村出现了空间布局无序、资源利用低效、农业生态质量退化、农村居民点建设散乱、耕地碎片化等问题。为构建空间高效节约、生态环境优美的资源利用新格局,释放乡村振兴潜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

20个乡镇(街道)中,九江有4个,景德镇、萍乡、赣州各3个,上饶、吉安各2个,南昌、鹰潭、宜春各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开展农用地整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推进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统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各类乡村生态修复工程;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线。

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各地积极性,省自然资源厅为试点工作制定了四项激励政策: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并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通过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前提下,重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整治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新增的耕地指标、耕地产能指标等,可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优先流转交易;对试点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有节余的可统筹安排使用。

目前,我省已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议,邀请自然资源部专家现场培训指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在积极与相关试点单位进行绿色信贷洽谈。各试点地区成立了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地区已开展规划编制与方案制订工作。(记者 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