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的要求,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平台)建设顺利推进,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价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数据服务等6大核心系统。目前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升级,集体产权管理系统、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开发等建设任务。拟于2021年8月16日上线运行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其他系统试运行通知详见全国监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通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监管平台是为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服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录入数据的平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可以利用平台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进行数据审核确认、统计查询、分析监管等业务。乡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使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等,应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录入相关数据,可根据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乡镇级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对各乡镇、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校验,确认无误后提交。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可由乡镇统一录入上报。 1.全国监管平台试运行地址:https://jtzcjg.moa.gov.cn。请使用firefox浏览器、360浏览器、Chrome浏览器、搜狗浏览器进行登录。 2.全国监管平台登录方式: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全国监管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沿用原“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如出现用户名、密码错误等问题,可向上级用户申请修改。 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1〕50号)中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持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份额人员名册》《持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股份人员名册》报送以及改革文件资料上传等操作在“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中进行,于2021年10月31日前通过全国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并上报。 4.“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仍按原网址登录使用,待系统完成升级后,从全国监管平台登录。 5.全国监管平台在“公共服务门户”设置“操作下载”模块,可根据需要下载视频教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等技术支持内容。 6.全国监管平台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方式 (1)客服电话(工作日:9:00-20:00): 全国监管平台热线:400-060-0628 汪晓宇:15808008671 袁小番:15826186125 张宇洁:010-59197181 (2)邮箱:moajtzc@163.com (3)QQ群:286385743(目前只接受省级、地市级相关工作人员加入)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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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时间:2021-08-14